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所站资质申请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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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07-06-10
项目名称: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质许可
办理地点:
在省政务中心办理 许可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 申报条件:
(一)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;
(二)符合当地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布局规划并具备下列条件:
1、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及其等级或类别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;
2、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及其等级或类别操作技能考核相适应的,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;
3、拥有专(兼)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和考评人员;
4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。
申报材料:
1、申报报告,内容包括:举办者名称、地址,鉴定范围和层次,场地、设备条件,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;
2、鉴定用房,设施、设备、工量具、检测仪器清单及其产权证明文件;
3、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;
6、《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申报审批表》(一式四份)。
5、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;
4、管理人员、考评人员花名册及资格证明文件;
办理程序:
1、申请;
2、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论证;
3、研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,同意的发给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。
承诺期限: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4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。
收费标准:不收费。